浩銘

「興觀群怨」是文學本身應該具備的功能。我覺得一篇好的作品應能堅持到「興觀群怨」四個準則。

所謂興,就是聯想,就是開發想象的功能,也是文學利用陌生化令讀者對既有事物的思考拓展功能,讀者看過了文學作品後,對世界有新的看法,對事物有新的見解,或者是找到了事物之間的關係,這也是文學的「興」。如果一篇文學作品沒有開發到讀者想象,沒有觸動到讀者,讀者閱讀這些作品時只會覺得味如嚼蠟,這些作品的出現只會令讀者討厭文學。

所謂觀,即是觀察,讀者可以憑藉閱讀文學作品觀察到人事世情。未必人人都有賣身為奴的經驗,但讀過夏衍的《包身工》、聽過粵劇經典《胡二賣仔》,對人口販賣、沒籍為奴的慘況必然會有所體會、或心生悲戚,這是文學給予我們觀察事物的窗口。文學中的「觀」令人對世情人事認識增加,有利善化人心。好的作家能從觀察人情世事之後,將箇中妙微再現紙上,讀者欣賞這些作品自然會覺得津津有味。

而群,是指文學的群治功能。在梁啟超先生的《論小說與群治之關係》之中道出,要令社會移風易俗,必「先新一國之小說」,就是從流行讀物之中著手,令讀者產生集體意識,對自身、對社會有共通認同。中國古代的樂府詩、雜劇、小說都有群治的功能。但孔子所謂的群並不是媚俗,《左傳》所載吳季札觀樂,「自鄶以下」的文學作品,也是不值得流存的。 因為,文學本身就是臻美達善的價值和意義,正正因為有群治價值,文學是「經國之大業、不朽之盛事」。

旁論一下,今日的香港社會有些作家認為作品沒有人看,才是高貴、才有「文學價值」,這大概是種瘋邪之說罷。

孔子所講的「怨」不單是埋怨,也是移情、將情感宣泄轉化的意思。作者可以從寫作之中抒發情感,讀者也可以從代入、從理解、從同情之中渲泄情感。執政者在讀到作品之後可以反省施政得失,而作者又可以在文章中表達苦辛。綜觀國史,社會、政府假若不尊重文學,國無善政是必然的結果,觀諸北朝、五代與蒙元之世,就可證一二。

我翻到《陽貨》篇,再仔細的讀一遍。

好的文學作品,該有「興群觀怨」的本份。

最後修改日期: 6 10 月 20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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