鍾偉民

序.沙漠裡的一株玫瑰
   
  一九九六年初,在巴黎過了幾天。
  暮色裡遊龐比度中心,門外有人賣武,演的,原來又是「心口碎大石」。
  真是人同此心,不分中外。
  隱約聽到貝多芬的《歡樂頌》,尋聲步去,見有人在賣一種黏土造的樂器。樂器名字好像叫Isoka Boliviana。想不到一個葫蘆似的小東西,竟可以吹出一大片田園味。
  賣樂器的是個阿根廷人,是製造者,也是演奏家。
  挑了個刻了蝴蝶花的,付了錢,贖回一張五十法郎的鈔票;鈔票上有《小王子》書中的插圖和聖‧修伯里的肖像,還有吞了象的蛇、B-612小行星和令小王子傷心的玫瑰。
  鈔票,原來可以這樣純潔。
  世上,原來有些地方,文學藝術就像淡藍色的空氣。
  十幾歲的時候讀《小王子》,書中主角,也是個少年人。然後,像很多少年人一樣,我遇上了心目中的玫瑰,而且直到今天,我還是認為她是這個星球上獨一無二的。
  「重要的不是走得多遠,而是看得多遠。」
  玫瑰同意我的話,但她還是移居到很遠很遠的地方。
  她住的那個地方很大,也很冷。
  「真希望有一個玻璃罩,可以為我擋擋風。」她說。
  我自然知道書中的那個隱喻。
  那時候,情信,還是有人寫和懂得寫的,偶然引述《小王子》的一兩段文字,連思念,也染上星空的顏色。
  每隔一段日子,我都會重讀這本書;每一次,勾起的回憶總是縈繞不去。我一直希望有人告訴我,小王子也長大了,他沒有遭遇不測,也沒有改變初衷,雖然讓思念折磨,但總算平安地生活在地球上。
  我始終沒有等到這個人和這本書。
  到我有能力為心目中的玫瑰建造可以擋風避雨的玻璃罩,我卻失去了她。現實裡不能圓的夢,在幻想世界還是可以的;於是,我決定自己去寫這個故事,我要讓小王子和他的玫瑰,在人世間重逢。
  我讓情節發生在跟《小王子》相同的場景裡,也希望寫出相似的情調;困難的是,我不能重複修伯里寫過的東西;我得有自己的主題和寄託。
  我嘗試將小王子寫成一個每隔幾年,就會來訪地球的人。因為和玫瑰相處日久,日子已漸漸平淡乏味。有一次,他在這個繁華鬧市認識一個失意的男人,某個月圓的夜晚,男人的愛侶曾將汽車開到湖邊,自沉於湖底。人間的悲歡虛妄,令小王子決心回到自己的行星,重建和玫瑰的感情。這個小說,名為《四十四次日落》,刊登在《床》月刊上,但還沒有寫完,月刊也沒有繼續出版。
  後來,我還是想了一個更簡單、也更像童話的故事:玫瑰化成一個小女孩,到撒哈拉沙漠找她的心上人。
  尋找的過程,就是成長的過程。
  過程中,她遇上郵筒、告解亭、占卜機等「過時」的東西。郵筒對她說:「謝謝你陪我看了四十四次日落,路過的時候,請你來看看我。」
  「那可能要等很久;又或者,我永遠不會回來。」玫瑰不想讓郵筒傷心。
  「我知道的。你忘了我是郵筒嗎?我知道很多人說好了回來,但始終沒有回來;說會等待,卻沒有等待。可能他們都有苦衷,不是每個人都像我一樣,郵筒是最善於等待的。」
  我住的地方附近,還有這樣的一個舊式圓柱形郵筒,總是滿身灰塵,守在路邊。真的,我好想有一個郵筒可以告訴我:玫瑰回來了。
  這對我們都是最大的安慰。
  這本以玫瑰為主角的書,還是叫《四十四次日落》;而且,比起我以前寫過的東西,要清淺易讀得多。
  其實,不管我寫甚麼,阿甲說我精神面貌高尚了,阿乙卻會說我媚俗和淪落。我已經習慣「淪落」了;一天不淪落,還真有點坐立不安。這一次,除了淪落,相信還惹來續貂之譏。
  然而,總也有些人會明白的;不用太多,明白就好。
  E.M.霍斯特晚年接受電台訪問,他謙遜地說:「我寫作有兩個目的:第一、當然是為了錢;第二、是希望得到我尊敬的人尊敬。」
  我也為了錢,為了得到尊嚴。只是,我對「大眾」沒有甚麼期望。我寫作只是為了三兩個一流的讀者;為了在墳墓之前,能夠坦然領受「作家」的榮冠。
  作家之中,修伯里是最幸運的了。
  他擁有最多的錢,因為五十法郎的鈔票上,印的都是他的頭像;而且,他活在一個尊敬他,又值得他去愛、去尊敬的國家。

  
  

最後修改日期: 10 6 月 2013

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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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一二年一月起,我貼文仍舊用本名鍾偉民,但貼新寫的詩,就用簡稱的「阿民」;「詩人阿民」,聽着總覺得比「詩人鍾偉民」順耳。

詩人阿民,感謝你再寫詩。

記得看這本書時,頁數愈看愈少,那一種捨不得。

龍無忌 

真好!閒來欣賞「阿民」詩與「偉民」文,洗滌心神。 昏前四十四,入夜八十八,再來一百七十六個清晨,交織成美妙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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