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俊君(下稱吳婦),最近數次在「新詩.com」不同作者的文稿下留言,以發表「回響」形式滋擾本網站,文字已即時移除,今後亦會作同樣處理。本人重申:「一如既往,本人絕不回覆吳婦電郵,絕不回應吳婦任何圖文滋擾,但會將所有圖文或滋擾證據,轉送律師行存檔,以備檢控之用。」並且:「對吳姓婦人任何形式的滋擾,極感煩厭,噁心。」鍾偉民8-6-2014
﹙吳姓婦人無視警告,近日再屢次留言侮辱本網站不同作者,留言已即時刪除。編輯重申:對吳婦的行為,厭惡之極。26-6-2015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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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不認識吳俊君(下稱吳婦),吳婦無視本人委托的律師警告,7月5日,7月6日,再次電郵滋擾本人,已請律師行處理。本人再次申明,對吳姓婦人任何形式的滋擾,極感煩厭,噁心。鍾偉民6-7-2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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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不認識吳俊君(下稱吳婦),吳婦多年前在閱讀本人的專欄或小說後,以吳俊君、沈月、三秋、意鍾、于飛等名,多方侵權滋擾,本人深表厭惡。與本人有關的媒介或場合,包括「新詩.com」,絕不歡迎吳婦,絕不歡迎吳婦借「投稿」「質詢」「讀後感」等名目的滋擾,一經發現,即予驅逐和刪除。4月30日,嚴國強律師行已向吳婦發出警告信。一如既往,本人絕不回覆吳婦電郵,絕不回應吳婦任何圖文滋擾,但會將所有圖文或滋擾證據,轉送律師行存檔,以備檢控之用。
鍾偉民2-5-2013

香港本土文學大笪地一位叫「吳俊君」的作者,曾盜用本人微博版頭照片作為她詩作《光陰》的插圖,侵犯版權。吳女士已非初犯,在其他網站,已有類似行為,本人已委托律師研究檢控程序,請大笪地管理人關注,並移除吳女士盜竊的圖片。(吳女士如不停止電話電郵等滋擾,停止盜用本人圖文,停止在網頁等場合,提及或玷辱本人,本人將會在4月30日向吳女士發出律師信。鍾偉民3-4-2013)

根據香港法律,電話及電郵等滋擾,屬侵權行為,能構成刑事罪行,本人已委托嚴國強律師行,於今年4月30日,向吳俊君女士發出警告信,吳女士如繼續以任何形式滋擾本人,即會向警方備案,並研究作出刑事起訴。
鍾偉民30-4-2013

最後修改日期: 23 8 月 2015

作者

留言

鍾偉文先生台鑒: 鄙人在此謹代香港本土文學大笪地就有關投訴事宜向先生致歉。有關作者吳俊君在香港本土文學大笪地(下稱:大笪地)張貼侵權圖片,我們已經跟據大笪地討論區總版規第一至三項將之刪除,並向有關作者說明及提出可行意見。而有關該人士與閣下之私人電郵,亦已跟據私隱問題,及大笪地討論版規第五條有關帖子內容被起訴的條文,加以屏閉,並向該作者發出說明及警告,帖子如兩日內未被申請覆核及修正內容,即直接刪除。 如執行上有所遺漏,亦望先生指正,大笪地定將即時為先生評理及修正有關帖子或回覆。至於與大笪地以外的網站上的侵權行為,先生宜與有關人士聯絡及處理,大笪地尚未能為先生代勞。鄙人及大笪地期望能與先生及所有文友保持良好關係,亦希望先生明白。耑此。 順頌 時祺 香港本土文學大笪地管理員 心雪敬啟 二零一三年四月四日 ===================== 附錄香港本土文學大笪地論壇有關版規條文: 1. 禁止抄襲剽竊他人作品。 2. 禁止未經原作者同意改動文章並自詡為原創。 如轉貼作品,必須得到原作者受權。 3. 另外,須於帖子主題前標示為「轉載」,並於帖內註明原作者或原載網站。 5. 禁止廣告及色情暴力內容﹝以色情暴力級別三作為標準,情色類別請移玉步至18禁版區﹞。 如發表政治評論類別,請各文友自重言詞。 如帖子內容被起訴,本討論區或香港本土文學大笪地一既不負責。 [註:此規則內容範圍及至簽名檔。]

我是詩版版主,對於圖片侵權一事竟全不知情,今恍然大悟亦覺慚愧,望鍾先生通融見諒。

    作者

    沒相干。大家都讓這吳姓婦人滋擾,都是受害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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